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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養老話題中,為什么老年人數量在中國是一個重要議題?
因為根據2021年全國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中國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到2.65億,標志著中國進入了老齡化社會。隨著壽命預期的增長,如何應對長壽養老帶來的經濟供給、肢體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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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老年人活到百歲的概率是如何變化的?
根據北京當代金融研究院基于聯合國數據的統計,80年代出生的人中約有20%可以活到百歲;90后出生的人中有35%以上能活到百歲;而對于1998年出生的女性,有大約45%以上的幾率活到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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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長壽養老意味著什么?
長壽養老意味著在經濟上的長期支持、生活中的照料服務以及精神上的陪伴關懷。其中,失能和失智狀態的出現是老年人需要面對的重要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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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對于老年人失能狀態的發展過程是怎樣的?
失能狀態從輕度到中度再到重度有一個逐漸發展的過程。例如,65歲到74歲的人,在失能狀態下平均生存兩年半,然后進入中度失能狀態一年半,再到偏重度失能不到一年,最終走向重度失能并在一年左右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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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法律在養老中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調整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在自理狀態下,人們按照法律規則生活;但在失能失智狀態下,需要通過法律規則來規范和調整與他人之間的交往和照料關系。法律事務就是在養老過程中運用法律規則解決實際問題,確保老年人有尊嚴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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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當前社會中涉老案件的數量和類型主要是什么?
2021年中國各級法院審理的涉老案件總計54萬起,其中90%以上為民事行為案件,主要集中在民間借貸、交通事故、買賣合同等。家庭事務類案件中,繼承糾紛大約有12萬件左右,還包括遺贈撫養協議、遺囑執行、贍養糾紛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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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大成的案例中,麗麗作為養女提出要做大成的監護人,她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麗麗想做大成的監護人,主要是因為她覬覦大成的財產,并希望通過成為監護人來管理和控制這些財產,包括退休金、房屋拆遷款以及其他財產物品,同時她也想在大成去世后繼承他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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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關注的核心是什么?在養老問題上,法律主要關注哪些方面?
我們關注的核心是老人大成的利益需求,包括人身安全保障、生活照料、情感慰藉以及財產管理和費用支出的打理等。我們要探討的是法律是否會支持麗麗僅因財產利益而想成為大成的監護人。法律在養老問題上的關注點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晚年如何確認老人的監護人及晚年監護的內容;二是運用諸如繼承、贈予、保單和信托指定受益人等方式進行財富傳承,以激勵贍養人對被贍養人的照料;三是涉及老人財產管理和養老安全,特別是財產權屬復雜性、共有狀態以及防詐騙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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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對于成年人而言,在何種情況下需要確定監護人?
成年人在特定情況下,當其行為能力受限或無行為能力時,就需要確定監護人。這里的“行為能力”指的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滿18周歲以上的成年人,只有當證據證明他們不能辨認自己行為時,才會被認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從而需要指定或確認監護人。而對于行動不便但具有完全辨識能力的老年人,則無需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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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有辨識能力并因此確認其行為能力?
辨識能力的判斷標準是是否存在辨識能力,而這一點必須經過法定程序,通常是由法院通過特別程序如宣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宣告無民事行為能力來認定。雖然醫生的診斷結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為證據參考,但它不能直接作為司法鑒定的結論,不具有司法效力。在實際生活中,對于存在精神障礙或智力障礙的人,若要從事重大民事行為,最好由專業人員對其精神狀態做出明確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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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監護人的主要職責是什么?
監護人的首要職責是確保被監護人的安全和健康,包括防止走失、看管好老人并盡到看護責任。其次,監護人需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醫療等費用,優先使用被監護人的財產支付相關支出,不足部分由監護人個人承擔。同時,對于老年人特殊的醫療需求,如醫療預囑,監護人應尊重其選擇。此外,監護人還需要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開導,理解并引導他們的想法,維護被監護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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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監護人能否隨意使用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除了為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隨意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例如,不能用被監護人的財產購買個人奢侈品如LV包,或者進行風險較高的投資,如股票投資,以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安全。如果監護人進行此類投資導致損失,且他人提出異議認為損害了被監護人的利益,監護人需要賠償被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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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監護人在糾紛解決中應如何作為?
監護人需從維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出發,作為代理人在糾紛解決中代表被監護人。如果被監護人遭受他人傷害,監護人負責承擔賠償責任并通過訴訟或協商等方式解決問題。同時,當他人損害了被監護人時,監護人要積極尋求救濟,保障被監護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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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老年人的監護人如何產生?
老年人的監護人可以依法定監護、指定監護、臨時監護或意定監護四種方式產生。其中,若當事人有合法有效的意定監護意愿,則應當優先適用。意定監護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預先為自己指定在自己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的監護人,并通過書面形式確定,最好在指定前與所選監護人進行充分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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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指定異定監護人時,可以選擇哪些人作為監護人?是否可以直接指定遠方的孩子作為監護人,例如在美國的兒子?
可以找配偶、親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近親屬作為監護人。對于老年人,數據顯示60%的決策權在子女手中,35%處于無人照料狀態。若沒有親屬可以照料,則可以找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組織,如單位、民權保護組織(如老年人權益保護組織、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公益組織)擔任。不一定適合,需要權衡地域因素和實際履行職責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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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有多個潛在監護人選的情況下,如何選擇合適的監護人?
選擇監護人時應考慮情感信任度、忠誠度以及被監護人的利益最大化。長期觀察和培養與監護人的情感聯系很重要,并可設置監督機制以確保監護人的合適性和稱職程度。此外,還需考慮監護人的履職能力,包括地域因素、財產管理經驗、自身能力(體能、智能和健康狀況),并希望監護人生存年限能長于被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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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選定監護人時,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需要考慮情感和信任基礎,忠誠度,以被監護人的利益為核心履行職責;同時評估其履職能力,包括實際操作經驗、身體健康狀況等,以及設置監督機制。此外,還要考慮監護人的意愿和是否愿意履行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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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大成案例中,意定監護協議為何被法院宣告無效?
大成在患病狀態下于2019年簽訂的意定監護協議,在2020年大成被司法鑒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后,法院判決該協議無效,導致意定監護未能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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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異地監護無法得到法律認可的情況下,應適用何種監護方式?
法律有明確規定,成年人的監護順序依次為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親屬,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愿意擔任且經居委會、村委會或民政部門同意的人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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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大成案例中,麗麗作為養女,在法定監護順位中處于第幾順位?
根據案例分析,麗麗作為大成的養女,在配偶已經去世的情況下,按照法律規定的法定監護順位,麗麗應當在第二順位之后,即在父母、子女等其他近親屬之后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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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關于收養關系,中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中國收養關系自1992年后必須經過民政部門登記才能成立并得到法律認可。而對于1992年以前形成的事實收養關系,如過繼的養子女,只要形成撫養關系,也會被認可為養父養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在大成案例中,麗麗與其養父的關系因成立于1992年以前而受到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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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麗麗、小雅和阿強中,按照民法典對近親屬范圍的規定,他們應該排在第幾位?
小雅和阿強不屬于近親屬范圍,他們屬于第四類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其他人員,順位在麗麗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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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如果麗麗想要擔任大成(案例中的被監護人)的監護人,是否可以直接擔任?當無法確定誰來擔任監護人時,如何解決爭議?
是的,根據法律規定,麗麗作為順位第二的監護人,應當先由她擔任大成的監護人。但如果存在多位順位監護人都愿意擔任,或者不愿意擔任的情況,可以通過指定監護人制度來解決。當存在爭議時,可以由被監護人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或者民政部門來指定監護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指定。在正式指定之前,法律規定了臨時監護人制度,由上述機構暫時擔任臨時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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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遺囑指定監護是什么?
遺囑指定監護是指在遺囑中明確寫明希望誰擔任自己的監護人,例如案例中的吳妍珠為女兒選定后續的監護人。這是民法典中規定的一種特殊監護安排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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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大成案例中,為什么法院會直接指定麗麗為大成的監護人,而沒有深入了解誰最適合做監護人?
法院可能是基于麗麗提出的宣告大成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訴訟,并且法院認定麗麗為合適人選。然而,由于可能缺少小雅或阿強的參與和意見,導致法院做出不利于其他潛在合適人選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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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如果發現原監護人嚴重損害被監護人權益或怠于履行職責,該如何變更監護人?
當原監護人存在上述問題時,任何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的人都可以提出申請變更監護人,通過法院特殊程序撤銷原監護人的監護權,并指定新的監護人。同時,其他組織如居委會、村委會、學校、醫療機構等也有責任和能力提出變更監護人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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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案例中的家政服務員是否可以成為老太太的監護人?
家政服務員雖然不是親屬關系,但可以向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相關組織求助,通過他們向法院提出變更監護人的申請。法院會非常謹慎地審理此類變更監護人的訴訟,并根據被監護人的意愿及安全考慮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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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變更監護人后,原監護人是否仍需支付贍養費?
即使變更了監護人,原監護人(如案例中的麗麗)仍需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贍養費,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具有贍養義務的人即使撤銷監護權,仍需承擔贍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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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麗麗被撤銷監護權后,她是否還能繼承大成的財產?
當然可以,麗麗在法律上仍然是大成的女兒,具有法定繼承人的資格,其繼承權并未因撤銷監護權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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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老人為何要解除與67歲養子的母子關系?老人堅持解除收養關系的主要理由是什么?
老人因養子脾氣暴躁,在生病時表現出不耐煩態度,且在老伴去世時也未能給予足夠關心,這讓老人感到寒心并決定解除關系。老人解除收養關系的主要理由是為了未來的人生不再與養子產生任何關系,防止養子以其子女身份行使監護權和管理財產的權利,影響老人的醫療、住宿和養老安排,以及遺產繼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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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老人為何還與妓女的女兒保持聯系并得到贍養?
老人與丈夫再婚時,丈夫有一個成年的妓女女兒,這個女兒對她非常好,一直在贍養她,并且她現在也住在養老院得到了很好的照顧,因此選擇與養子解除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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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大成案件中,誰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了解除收養關系?
在大成案件中,由大成變更后的監護人小雅作為法定代理人起訴了解除收養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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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理財師在面對老年客戶時應關注哪些方面?
理財師需要關注老年客戶的完全行為能力和現實行為能力,以及失能和失智狀態。在沒有證據證明老人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下,應假定其有行為能力。當對行為能力和智力能力產生懷疑時,建議客戶家屬帶老人做相關精神鑒定或醫療檢查,并依據法院判決、司法鑒定結論等來確定老人是否為限制行為能力或無行為能力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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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如何證明某人為老年人的監護人?
要查看相關身份證明文件,如監護協議、親屬關系證明、法院判決書、指定機構(如居委會)開具的指定監護人的證明等。同時,在與老年人交流時,可建議其填寫兩位可信賴的聯系人,以便在認知能力下降時協助管理財務,保障老年人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