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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中國企業境外上市的基本情況是怎樣的?
到2022年四月初,中國內地A股有4900多只,美國中概股約3700多只,英國中概股22只;截至2021年底,內地在香港上市的企業有1200多家,占香港上市公司47%。此外,中國企業在德國、新加坡、日本等其他國家也上市。盡管境內IPO相對困難,但2020年仍有四百多家企業獲批上市,并核準了48家境外上市公司,其中30家完成境外發行,融資額達1700多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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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中國境內企業選擇境外上市的原因是什么?哪些行業的境外上市受到監管限制?
選擇境外上市主要是因為境外上市具有手續便捷、成本較低、可享受國際和部分國內稅優、股票全流通以及增強企業國際化色彩和本土化優勢等優勢。外資禁止性行業包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郵電通信、戰略性資源采礦、放射性物資采礦、捕撈業等。隨著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部分行業已由禁止性變為限制性或非限制性,例如網絡、文物拍賣、文藝表演等領域在自貿區有不同程度的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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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中國企業境外上市是否會受到中國法律的管制和規則約束?
當然會。中國企業在境外上市時,其行為會受到中國法律規則的監管,即使是在境外上市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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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中國境外上市企業的監管路徑是怎樣的?
根據外資引入行業的不同,境外上市企業監管分為兩類:外資不受限制行業和受禁止或限制行業,遵循雙軌制模式。對于不同行業,中國在不同階段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總體趨勢是從嚴格走向放寬,尤其在自貿區有一些特別的規定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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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對于外資限制性行業的境外上市管理情況如何?
外資限制性行業的境外上市需采取特殊方式,如紅籌模式或SPV(特殊目的并購公司)方式。紅籌模式下,國內企業通過境外子公司在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區上市;而SPV方式則是境外母公司直接并購境內企業,并由境外母公司上市,這種方式目前更受青睞,因為它能規避紅籌指引的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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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禁止性行業中,企業如何解決境外融資問題?
對于禁止性行業的企業想要境外融資時,由于不能采用紅籌模式、并購模式或spec模式,所以他們通常會采用VIE模式。這種模式下,境內的一家B公司(如互聯網公司)會與境內的一家外資企業A公司達成協議,由A公司以自身名義投資B公司,并從境外母公司C公司上市融資獲取資金。A公司作為B公司的債權人,通過注資并設定抵押,確保B公司能夠償還這筆資金。若B公司無法償還債務,A公司有權要求B公司清算、破產或并購,從而變成B公司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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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VIE模式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VIE模式的核心在于可變利益實體,即A公司作為初始債權人,在特定條件下可能轉變為B公司的股東。A公司根據與B公司的協議,提供資金并獲取回報利潤,同時享有對B公司的控制權。如果合作順利,A公司可以保持債權人身份;若出現問題,則可能轉為股東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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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十號文和37號文出臺后,境外母公司并購境內公司的規定是什么?
2004年,商務部向國務院提交報告,引起重視后出臺了十號文和37號文,規定境外母公司(由境內的公司或自然人在境外設立)并購境內公司需經商務部批準。自那時起,商務部嚴格限制此類并購行為,至今未批準任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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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在十號文監管下,為何像俏江南這樣的企業未能成功實現境外上市?
俏江南試圖通過境外母公司來并購境內的俏江南并在境外上市,但由于受到十號文的嚴格監管,其控股股東張蘭女士為了規避監管而變更國籍,但這導致了上市計劃失敗,并對公司的商譽造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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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中國政府對境外上市管理面臨的挑戰和目標是什么?
中國政府目前面臨境外上市管理漏洞,無法實現全球化、整體性和系統性管理,且在反避稅、反洗錢等方面存在不足。為解決這些問題,中國政府自2021年底開始尋求雙軌合一管理模式,并出臺了三份草案,旨在對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進行更全面、系統、整體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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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這些新政草案的主要內容和影響是什么?
這三份草案分別涉及境外上市的規定、備案管理辦法以及加強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定,旨在構建新的備案模式,對企業境外上市的相關活動進行更細致的規定和管理。目前,三份草案正在征求公眾意見,其最終目的和影響將在后續分析中詳細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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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這份文件出臺后,對我們有什么樣的影響?如果違規會怎么樣?
該文件出臺后,主要的影響在于它確立了以國家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為主導的綜合聯合執法監管體系,并涉及多個相關主管部門共同配合。其監管范圍包括跨境合作,遵循對等互惠原則。對于不遵守規定的行為,將受到相應的監管措施,例如備案制度的強制執行,以及對境內企業境外上市行為(如直接上市、買殼、換股、紅籌等方式)和境外股權性質證券(如股票、可轉債、存托憑證等)的嚴格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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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這份文件主要針對哪些情形?
該文件主要針對兩種情形:一是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行為,包括直接上市、買殼、換股、紅籌等方式;二是境外股權性質的證券行為,如股票、可轉債、存托憑證等。不涉及非股權性質證券(如單純債券)和非上市交易的私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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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備案制度的核心措施是什么?
備案制度的核心措施是強制性義務性備案程序,要求境內企業在境外上市以及從事相關業務的證券公司和服務機構向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履行備案并報告相關信息,但證監會僅進行形式審查,不對企業信譽、投資價值或投資者收益做出實質判斷或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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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備案制度下的監管對象有哪些?
備案制度下的監管對象主要包括六類:一是境內境外上市的企業及其責任人員(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等);二是從事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業務的證券公司及提供服務的證券服務機構;三是向境外提供文件和資料的單位和個人;四是境外證券公司若承攬中國企業在境外發行上市業務,也需按照規定進行備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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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違反備案制度會受到何種制裁?
違反備案制度時,證監會可對企業發出責令改正命令、進行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并視情況要求剝離相關業務,甚至暫緩或中止境外發行上市。已備案的企業可能被撤銷備案,并將違規信息通報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及納入誠信檔案。此外,對于拒不履行備案義務的企業,如滴滴案例所示,可能面臨諸如上市受阻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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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滴滴在上市過程中面臨了哪些監管機構的談話,以及上市的情況是怎樣的?
滴滴在上市過程中受到了交通部門、人社部門、安全部門等多個部門的約談。盡管面臨國內證監機構的嚴格審查,滴滴仍于2021年6月29日在美股上市,6月30日正式在紐交所掛牌交易,采用美國存托憑證方式上市,IPO價格為每股14美元。但滴滴并未舉行通常熱鬧的敲鐘儀式,且在上市后迅速受到國家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的網絡安全審查,并在7月2日被通知暫停注冊新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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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滴滴上市后受到了哪些具體監管措施的影響?
在7月4日,國家互聯網管理部門根據網絡安全法規定,通報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個人信息的行為,并下架了該APP。隨后,7月16日,七個部門聯合進駐滴滴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其中涉及自然資源部對于滴滴地圖導航業務的監管,因其觸及測繪地圖的禁止性外資投資行業。在核心業務受到打擊后,滴滴股價腰斬,從原來的14美元降至7美元左右,最終因業務受阻不得不啟動退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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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點
企業不履行備案監管規則會帶來哪些后果?
企業不履行備案監管規則時,會受到相關部門的審查和業務限制,例如滴滴案例中的業務受阻。此外,監管部門還可以對企業處以警告、罰款等處罰,罰款金額可能達到募集資金的10%甚至更高。對于不履行備案義務的個人或服務機構,也會受到50萬至500萬的罰款。若企業將資料在國外形成,雖然難以直接處罰國外機構,但可以管理其境內關聯企業,采取沒收違法所得、罰款、暫?;蛲I整頓、吊銷業務執照等措施,并可能限制其在境內從事相關業務及證券市場進入。